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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浙江中公教育 2017-05-11 10:38:22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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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浙江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浙江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涉及的学科有很多,其中法律部分的法理学也是必考部门法之一,而且是比较重要的考察部分。在法理学考查的知识点中,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是其中的高频考点也是重要考点。大家在学习这一个板块的时候,要注意掌握考点和考察方式。在这里,中公教育为广大考生分析一些考点,帮助大家掌握考试考点及学习方法,助大家一臂之力。

重要考点一:法律部门

1.概念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划分标准

法律的调整对象与法律的调整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一般来说,调整对象处于根本和首要地位。

【讲解部分】

(1)法律规范组成法律部门,法律部门组成法律体系。法律部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是由法律部门组成。

(2)具体的一个法律部门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比如公民与公民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社会关系这个类别,归民法法律部门调整,而犯罪与刑罚属于刑事社会关系这个类别,归刑法法律部门调整等等。

重要考点二:法律体系

1.概念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2.特征

(1)法律体系只反映一国由本国制定实施的调整本国社会关系的法律状况,而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

(2)法律体系只反映一国目前正在生效的法律状况,而不包括本国历史上已经宣布废止的法律,也不包括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颁布,但还尚未生效的法律。

【讲解部分】

(1)国内法,不包括国际公法(国家行为),但是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有可能在法律体系中,即被本国承认的国际法。

(2)现行法,即不包括已经废止的法律(如过去的流氓罪),也不包括还未制定或生效的法律。

(3)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和系统性。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率,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讲解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立体的体系,具有统一性和系统性。

(1)横向上即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

(2)纵向上即三个不同层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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