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由“泰国捡包未还被拘”谈侵占罪

中公教育 2019-11-18 18:58:12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中公宁波人事考试网·宁波事业单位招聘网提醒您关注2019宁波事业单位备考资料:【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由“泰国捡包未还被拘”谈侵占罪

宁波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_备考资料_考试题库汇总

政策咨询:

宁波事业单位交流⑩群684634149微信:nb-offcn | 微博@宁波中公教育 |咨询QQ:90114653|咨询热线:0574-87068906

【导读】

宁波中公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由“泰国捡包未还被拘”谈侵占罪》,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近期一则新闻刷爆微博,一度排名新浪热门搜索第一名。内容是一名中国女子在泰国曼谷机场捡到一包,该包实为一名伊朗乘客丢失,包内装有现金1441美元、手机及其他重要文件,但该女子捡到该包后并未上交,因此而被泰国警方拘留。虽然涉事女子一直坚持自己并未盗窃,并且不知道失主是谁而捡起钱包。但泰国警方称即便如此,这种行为在泰国仍属违法。虽然大部分网友都觉得该女子的做法欠妥,但同时也有一部分网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如果该女子是现场捡起来后就被抓,那怎么能判断是想归还还是占为己有呢?在我们国家如果也遇到这种捡到他人物品后不返还的,是否也会构成犯罪呢?

首先,我们对于新闻中提到的这名女子的行为给予否定的评价,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他人财物自然是要归还他人的,但国人往往有一个错误的认知那就是我捡来的东西那就归我了,我不想还你,你也拿我没办法。但其实并未如此,只要捡到他人物品就有归还失主的义务。如果捡到的物品价格较为低廉,会被认定为民法的不当得利。如果价格较大,如新闻中提到的包内有现金1441美元、手机等财物,则会被认定为刑法上的侵占罪。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侵占罪。

那究竟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呢?法律上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常见的犯罪模式即“合法占有--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1、犯罪对象:他人所有而合法占有之物。常见的如将委托之物、租赁之物、借用之物、无因管理之物、不当得利之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甲委托自己的好朋友乙帮助保管自己的小汽车,事后甲向乙要回该车辆,乙拒不交还的,则乙构成侵占罪。再如著名的梁丽拾金案中,梁丽在机场捡到了一箱金饰而后拒不交还,梁丽的行为事后就被认定为侵占罪。在我们考试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委托物和遗忘物。

2、行为模式: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常见的拒不退还的方式比如当事人明确表示不返还的,如前文提到的梁丽拾金案中,梁丽明确否认自己捡拾到了物品,因此拒不交出黄金。这就属于拒不退还的一种方式。再如行为人将此物卖掉、吃掉、送给他人都算作一种“拒不退还”的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文章最开头提到的在泰国旅游期间捡包未还的妇女,这种行为不只在泰国是违法的,其实发生在国内也同样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侵占罪在我国属于亲告罪,也就是说不告不理型犯罪。如果所有权人不去的话,那行为人就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牛刀小试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墙外,准备一会翻出墙外再去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答案】C。解析:根据题干描述情形可知,王某将货物扔出墙外已造成物主失去对物的占有,此时王某成立盗窃罪的既遂。刘某将捡拾到的货物拿走,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侵占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有疑问可以留言告诉小编,小编尽力为您解决!(问题需要简洁清晰,否则无法识别哦)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nb-offcn

相关2019宁波事业单位备考资料推荐: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有效需求、社会总需求、有效供给、社会总供给是什么?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头疼的物价上涨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合同订立的始与末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法定继承你真的了解了么?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善意取得,你掌握了吗?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公共基础知识之犯罪构成要件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评析行政法相关知识点

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犯罪主体之相对责任年龄

更多2019宁波事业单位备考资料请登录中公宁波事业单位招聘网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