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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农信社考试:模拟试题—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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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进行2016年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的备考,中公金融人为您提供2016年浙江农信社考试试题。

1、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五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解散须进行清算,清算中的公司( )。
A.是有限法人
B.法人资格尚存
C.已不具有法人资格
D.法人资格冻结
3、李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李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
A.决定由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4、下列哪个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北京宏愿发展公司
B.北京宏愿化装品股份有限公司
C.北京宏愿房地产中心
D.北京宏愿房地产有限公司
5、当侵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不法民事行为发生时,追回权的行使人是( )。
A.破产债权人
B.人民法院
C.清算组
D.清算中的公司


1、【答案】C。解析: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C项为正确答案。
2、【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187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可见,在清算期间,法人的资格仍然存在,但其权利能力受到限制,是有限法人。A选项最符合题意。
3、【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所以李某决定用公司资本向另一公司投资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选C是正确的。李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4、【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8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各项中只有B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5、【答案】C。解析:《公司法》第185条第7项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对于侵害债权人利益的不法民事行为,可以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行使诉讼权利。C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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