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因城管执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城管协管员15名,其中:镇(街道)城管协管员9名,智慧城管中心信息采集员6名。人员性质为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外用工。
四、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
(3)具有奉化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13年3月18日所在地为准。
(4)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复退军人笔试成绩另加5分。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9-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大厅协管员招聘报名处(奉化市锦屏街道南山路151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随带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士兵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近照2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人。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发放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日,考生凭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服务大厅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事、政治<含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等>、经济常识、法律常识、管理知识常识、科技、人文、历史等)、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浙江省及宁波市的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城市管理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总成绩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城市管理网()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对象按招聘职数1:1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由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城市管理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分配,按编外用工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有关待遇。
(五)递补规定
①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③考核不合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递补人员;
④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名单在奉化人事人才网和奉化城市管理网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瑜
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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