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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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增挂余姚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以下简称“中心”)为隶属于我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及对象
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的职位指标及条件
(一)“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1名。
报考的资格条件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余姚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2012年9月10日);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担任科局级事业单位中层副职或其他事业单位副职以上负责人(教育系统指市直学校、城区中小学及农村“三中心”学校中层副职以上人员)满三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9月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
6、身体健康。
(二)“中心”工作人员2名(其中法律工作者1名,文字工作者1名)
报考的资格条件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余姚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2012年9月10日);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工作者须法学、法律类专业毕业;文字工作者须文秘、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教育系统教职工不受专业限制);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协调能力,工作满5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9月1日,按满12个月为1年计算);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9月14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地点:余姚市民政局(长安路218号中宇大厦10楼会议室);
办法:报名者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须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名意见),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形式。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求实精神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选调职位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调动
经考察合格,考试成绩高者(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局属事业人员管理;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下载:
余姚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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