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企招聘-2026年舟山嵊泗县“政录企用”人才引进7人公告
浙江国企招聘-2026年嵊泗县“政录企用”人才引进7人公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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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全县企业人才需求,助力全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嵊泗县“政府录用、企业使用”(以下简称“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政录企用”人才引进计划8名。
二、信息发布平台
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engsi.gov.cn/)
该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事业单位考录;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s://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635574/index.html)进行查看。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均不列入招聘范围;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在报名时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含省市属在嵊单位);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十)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填写《2026年嵊泗县“政录企用”人才引进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ssrssyk@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政录企用XX岗位+姓名”。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应聘人员对上述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收到网络应聘简历后,对应聘人员的求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将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
五、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面谈、面试。
(一)面谈主要从综合素质测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匹配度分析评议。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择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放弃的,根据面谈情况择优进行递补。
面谈成绩只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列入总成绩。
(二)面试初定于面谈结束后的第二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面谈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1号),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与嵊泗县人才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安排到所报考企业岗位工作,约定在嵊泗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管理保障
(一)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到用人企业。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嵊泗县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申请享受政府津贴、安家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因“政录企用”人才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派驻企业工作须满3年,派驻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派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政录企用”人才进行正式定位定岗。一是本人要求在企业工作且企业同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留在企业工作,并结合工作绩效、技术贡献等实施绩效激励。二是调配到适合的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三是由本人申请,延长留在派驻企业工作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按前述办法调配或留用企业。
派驻期满后确定留在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5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联合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情形的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五)进入面试环节的市外户籍考生,可凭有效票据报销交通费,报销标准为实际产生费用且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报省考试中心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境)外学历获得者报考相近相似岗位,以具体研究方向、专业课程作为评判依据。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281660、5592681,监督电话:0580-5550872。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原标题:2026年嵊泗县“政录企用”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engsi.gov.cn/col/col1229635574/art/2026/art_415be556432b445e8d9bde86b4f56a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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