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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3名公告

浙江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6年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3名公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隶属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负责统筹浙江大学在甬教育资源,利用优势学科开展科研、高层次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成立于2001年,系首批国家示范/特色化软件学院,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和“学而创新 与时俱进”院训,围绕工业软件与数据要素、未来计算、数字孪生与人工智能等方向,致力打造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教科人产一体化的人才培养高地。

二、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等考核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一)主要研究方向

主要招聘以下研究方向的人才:

1.工业软件与数据要素:工业数据要素、工业垂域大模型、工业智能软件;

2.未来计算:量子计算、空天地海计算、韧性软件、操作系统、软硬件协同优化;

3.数字孪生与人工智能:数据治理、大模型、具身智能、数字孪生。

(二)岗位类别与任职要求

1.顶尖学者

在相关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如国际著名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内外顶尖学者。

2.浙江大学平台“百人计划”研究员

①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合作精神,符合学院发展方向要求,全职到岗工作。

②获得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学位。

③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机械、数学等学科背景。

④具有国际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副教授相当学术水平,或海内外著名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相当水平者,能独立开展学术方向研究和技术攻关,是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潜力。

⑤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1)基本要求

①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合作精神,符合学院发展方向要求,全职到岗工作。

②在国内外高水平院校或重点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③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机械、数学等学科背景。

④具有独立开设相关方向研究生课程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⑤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学术条件

特聘研究员:在学科领域内已发表有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具有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成果,或曾研发过大型工程系统和开源项目,或担任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技术高管。

特聘副研究员:在学科领域内发表有高质量论文,或取得具有重要价值的学术研究成果,或曾担任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核心技术岗位。

(3)对于研究方向特色明显,处于国际前沿,符合学院发展方向的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顶尖学者

1.薪酬待遇:提供相对优厚的薪酬待遇,一人一议。

2.住房资源: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提供住房补贴及符合宁波市人才政策的安家费、购房补助等。

3.启动经费:根据实际需求协商,一人一议。

4.办公实验空间: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

5.团队建设:支持团队建设,保证每年研究生招生名额,支持招收博士后。

6.服务保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二)浙江大学平台“百人计划”研究员

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启动经费。

2.住房资源: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提供住房补贴及符合宁波市人才政策的安家费、购房补助等。

3.办公实验空间:提供相应的科研实验空间。

4.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团队建设,提供研究生招生名额。

(三)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启动经费。

2.住房资源: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属地安家费、购房补助等人才政策。

3.办公实验空间:提供相应的科研实验空间。

4.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团队建设,可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表(附件1)和应聘材料(附件2)发送邮箱lijr@zju.edu.cn(邮件主题“姓名+研究方向+应聘岗位类别”)。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连续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等),本科、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主要科研业绩,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论文及检索报告、著作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三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并提供2位可咨询专家的联系方式。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阶段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资格初审通过者进行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审。考核主要采用试讲(面试)或面试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经考核择优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9号楼312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5770

监督电话:0574-88221026,方老师

附件1-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应聘材料目录.docx

原标题: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创新与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40/art/2026/art_686ee710464b494ca8b6174f66b7b2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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