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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副队长2人招聘公告

宁波人才网 2026-01-08 15:57:00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6年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副队长2人招聘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2日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宝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副队长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基本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3.报考时为宁波市大市户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能适应长期轮流24小时工作值守要求;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退役军人的户籍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8.曾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10.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1.负责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并落实执勤、训练、管理等规章制度。

2.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各类应急救援行动,在灾害现场担任一线指挥,制定救援方案,科学调配人员和装备。

3.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5.完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2日

2、报名方式:请在文末附件处下载报名表并详细填写信息(详见附件1),以word版格式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提供退出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高清照片或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gz123456zy@163.com,邮件主题为“专职消防队报考+姓名”。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1.体能测试:主要进行1000米徒手跑、100米徒手跑和俯卧撑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宁波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聘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非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接通知后报考人员自行前往三甲医院或省级定点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不按时(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录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作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含三个月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一年内需通过消防指挥员能力考评。待遇按街道相关规定落实。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拟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街道办事处研究后决定。

四、薪资待遇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年薪制,年收入12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四)退役军人服役年限、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计入工龄。

咨询电话:0574-5583877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联系人:吕老师

附件1:《招宝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副队长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原标题: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专职消防队副队长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1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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