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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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2月24日发布的《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成绩排名 |
|
1 |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闸泵管理 |
00030100619 |
76.9 |
1 |
|
2 |
00030100711 |
72.9 |
2 |
||
3 |
00030100702 |
72.2 |
3 |
||
4 |
宁波市河道管理中心 河道管理 |
00030101016 |
76.5 |
1 |
|
5 |
00030101116 |
75.8 |
2 |
||
6 |
00030100921 |
75.3 |
3 |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5日(周五)下午1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水利局(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卖鱼路64号2楼)。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复审,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复审,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4.历届生须提供符合岗位需求明确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须符合招聘范围)等。
5.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业单位、所从事工作内容的证明。
四、有关说明
1.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由此产生的空缺,将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招聘单位或市水利局,详见招聘公告。
附件:
原标题:2025年宁波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j.ningbo.gov.cn/art/2025/4/15/art_1229051243_58934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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