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公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
浙江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5年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公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责是参与全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颁发与保管、领事认证、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及签注、APEC商务旅行卡受理与转报、因公出国人员签证申请等工作,并承办我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电的受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2月25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9:00至3月5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6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至 3月2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初定3月29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fao.ningb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英语相应水平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联系方式:0574-87186509, 87187709
联系人:赖老师、胡老师
监督电话:0574-87186500,89186508
原标题: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5/2/21/art_1229676737_4598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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