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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人才4人公告

浙江中公教育温馨提醒您关注【2024年浙江医疗卫生招聘公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技能人才4人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99人,硕士研究生885人;高级职称人才688人。

(二)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19人,硕士研究生442人;高级职称人才450人。

(三)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22年成立宁波市中医药研究院,获批国家中管局与浙江省中管局共建重点实验室,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西结合医疗与护理、中医药教学与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国家名老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指导老师7名,省国医名师2名,省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中医药师及中青年名中医药师共37名,现有博士研究生20人,硕士研究生288人;高级职称人才287人。

(四)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有庄市院区、海曙院区和鄞州门诊点。主要承担了宁波市精神(心理)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培训和指导等工作。现有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97人;高级职称人才122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及取得学历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准考证

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知识测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及动手能力。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4)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并在“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考试总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面试结果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1)宁波市第二医院:0574-83870621,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0574-87083368,联系人:余老师。

(3)宁波市中医院:0574-87089011,联系人:梁老师。

(4)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0574-26302513,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原标题: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5/31/art_1229676737_4395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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