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10月20日)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综合文秘(宣传)岗位、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水下考古(2)岗位、宁波博物院学术研究岗位,经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
2.报考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水下考古(1)岗位、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已缴费确认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周四)上午9时至12时。
2.资格复审地点:(1)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宁波市海曙区天一街5号,1楼办公区),咨询电话:0574-87293029;(2)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180号,21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3882577;(3)宁波博物院(宁波市鄞州区首南中路1000号,别馆1楼),咨询电话:0574-82815527;(4)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3号,4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9187822。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1.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综合文秘(宣传)岗位、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水下考古(2)岗位、宁波博物院学术研究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身份证、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某专业(某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2.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水下考古(1)岗位、宁波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及有关要求等详见2023年11月23日发布在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的《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原标题: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glyj.ningbo.gov.cn/art/2023/12/12/art_1229057642_434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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