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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1人公告

千年海曙 2021-04-08 16:47:1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 人员(编外)1名

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45周岁以下2.性别:不限。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4.户籍要求:不限。5.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业6.能力要求:熟悉办公室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有三年以上文博相关单位从业经验。7.其它要求: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试用期1个月。8.合同、待遇: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年收入5.3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报名材料:

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提交地址:海曙区苍水街194号(中山公园内张苍水纪念馆)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7270335

(一)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4 月 15 日止。2.报名所需材料:(1)《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21年4月15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送至相应报名单位。

(二)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 4 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咨询电话:87270335

宁波市海曙区文物管理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招聘公告丨海曙区文物管理所招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QtPh6R2IOZYmuIv8jiU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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