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各考区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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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2月2日
原标题:2021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违纪违规拟处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ks.gov.cn/showInfo/Info.aspx?id=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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