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等事项通知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11月17日),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及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
点击下载>>>笔试成绩.doc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7日13:00—15:00;
2.资格复审等候室:育才大厦306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3.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健康申报表纸质版,并出示个人行动轨迹;(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人员凭就读高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4)信息化技术人员岗位须提供3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2)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9:00;
2.面试报到地点:育才大厦306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防疫要求
1.健康报备
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纸质版,其中对考试前14天内(含考试当天)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另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核酸检测证明:考试前14天内(含考试当天)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
入场要求。考试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正门步行进入,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随着疫情形势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联系人:张老师、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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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1年1月6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面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bei.net/2021/0106/c41a309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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