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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11月10日)规定的程序,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笔试已于12月19日结束,现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点击下载>>>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doc

二、疫情防控

1、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进入资格复审的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和甬行码截图,对于资格复审或面试前14天具有四川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北京市等四个省市旅居史的考生另需提供核算检测阴性证明,于2021年1月5日和1月14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nbptrsc2@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有/无省外旅居史”,逾期未上传者无法进校。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健康申报表: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落款时间为2021年1月6日;

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测阴性和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扫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从学校东校区北门步行进入(北仑区宝山路),凭身份证原件、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

时间初定:2021年1月6日(周三)下午13:30-14:30;

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27会议室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健康申报表、报名表(附件2,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若已辞职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清单(非近24或48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上)以及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要求材料提供不齐全者,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考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考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安排

时间初定:2021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请上述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若疫情防控要求或考试时间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所填报的电子邮箱。

4、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 http://www.nbpt.edu.cn和人事处网站https://rsc.webs.nbpt.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4日

点击下载>>>

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2:NZQMS-QR-2027-06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nbpt.edu.cn/2021/0104/c744a9005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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