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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通知

各位考生:

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定于2020年12月19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2月17日9时至12月19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海曙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

2.笔试时间:

2020年12月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7.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2月16-18日(截止至18日17:00)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1)海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男婚检):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2)海曙区第二医院内科(普外科、急诊内科、放射诊断、护理、放射技术、内科系、外科系、麻醉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3)海曙区第三医院(内科、麻醉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4)海曙区口腔医院(儿童牙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5)海曙区中医医院(中医内科、康复科、放射科、护理)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6)横街镇卫生院(全科、五官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7)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8)月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内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9)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骨伤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0)段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1)统招(超声诊断)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2)统招(放射诊断)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3)统招(放射技术)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4)统招(服务站(卫生室)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5)统招(全科)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6)统招(儿保)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7)统招(针灸推拿)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8)统招(预防保健)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9)统招(财务)

电子邮箱:/515697332@,联系电话:/;

(20)计算机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8.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9.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报考人员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考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报考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报考人员本人。

考试现场备查文件:《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0.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11.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杨老师,。

附件下载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8日

原标题: 海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0/12/8/art_1229100118_58930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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