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0年11月14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11月12日9时至11月14日14时,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2.笔试根据不同岗位共分两个批次。笔试时间分别定于:
第一批次: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第二批次:2020年11月14日周六下午13:30-15:3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11月11-13日(截止至13日17:00)发送至所报考单位邮箱:
(1)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2)宁波市江北区人民防空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3)宁波市江北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4)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5)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6)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7)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甬行码: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宁波人才网()网站。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0/10/30/art_1229105199_58926111.html
-
微信公众号:宁波中公教育
(ID:nb-offcn)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