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民法篇之婚姻题目的磕磕绊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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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宁波中公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民法篇之婚姻题目的磕磕绊绊》,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婚姻法向来是各位宝宝较为感兴趣的一部分内容,婚姻法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属于较为重要的一个部分。
首先,我们需要讨论的是什么时候双方可以成立婚姻关系。在法律规定层面,结婚要求登记才能成立婚姻关系。而婚姻登记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一夫一妻
3、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近亲不得结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禁婚疾病的人不允许结婚。(严重的传染疾病及严重的精神疾病)
在考试过程中经常有判断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的题型,例如:甲与乙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民政部门未予登记,其原因可能是:()
A. 男方父母不同意 B.男方刚满21周岁
C.女方患有严重胃疾 D.女方今年刚满21周岁
该题目的正确答案应为B,结婚时男生年龄最少应满22周岁。这类考查题目属于较基础性的题目,属于识记形的题目,较为简单。在婚姻条件部分,也有稍难一些的理解性题目。婚姻成立条件满足可以缔结婚姻,但如果条件不满足仍然领取结婚证,那结果自然另当别论。如果非自愿结婚(被胁迫),则婚姻可撤销,如果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重婚则婚姻无效,患有禁婚疾病结婚,如果婚后疾病已经治愈,则婚姻有效。如果婚后疾病未治愈,则婚姻无效。经常所见题目:甲女因乙男对其承诺在婚后为其办理绿卡而与甲男结婚,但婚后发现,乙男为在逃通缉犯,二人婚姻的效力?
A. 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需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效力
该题目应该选择A选项。不管乙男对甲女的承诺是什么,但是甲女是自愿与乙男结婚,不存在被胁迫情形,所以本题选择A选项。
也有题目考察时涉及:甲男趁乙女洗澡之际,偷拍乙女照片,后以此照片威胁乙女与其结婚,该婚姻效力如何?
A. 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需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效力
该题目选择C选项,该题目中乙女同意与甲男结婚,原因在于甲男使用隐私照片进行威胁,属于被胁迫结婚的情节,属于可撤销婚姻。
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简单类型题目,先以基础性题目练手,再做理解性题目,相对基础会扎实些。下期为大家解读夫妻财产部分的题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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