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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波事业单位公基考点:民事行为能力高频考点梳理

宁波中公教育 2019-11-11 17:03:31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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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宁波中公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民事行为能力高频考点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法是历年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其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的基础内容,是民法部分的高频考点。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起止时间为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部分主要考察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以及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的行为的范围。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1)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注意:此处的收入应当为劳动收入,若为其他如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不论数额多少,均不能认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法律后果: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

精神: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法律后果:

能够独立实施:(1)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2)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三、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年龄:未满8周岁

精神: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法律后果:不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均须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例题】根据民法总则,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是( )

A.十六周岁的甲单独外出打工,与餐馆签订用工合同的行为

B.六周岁的乙经过父亲同意,自行前往超市购买一百元零食

C.十二周岁的丙向给父母做饭,未经父母同意,到便利店购买五十元油盐酱醋

D.十周岁的丁在街边摆摊,出售自制的手工艺品,一天获利60元

【答案】B。解析:B选项中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选项的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行为有效;C选项的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从事其能力范围以内的事项,行为有效;D选项中,十岁的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摆摊出售手工艺品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当属有效。故本题答案是B。

【例题】(单选)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

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B.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9000元电脑的合同

C.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D.8岁小学生小刘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 

【答案】B。解析:B选项中小芳才12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9000元电脑的合同已经超出他能力范围内,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是B。

【例题】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表述错误的是( )

A.甲十八周岁,智力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乙十五周岁,初中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七周岁,小学一年级,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丁十七周岁,在饭店工作,能自食其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D。解析:A选项中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选项正确。B 选项中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 C 选项中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D选项中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错误,当选。故本题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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