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社区工作者考试:法律常识每日一练(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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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因殴打李某被某县公安局一派出所罚款50元,张某不服向某公安局提起复议,县公安局撤消了该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
A.应予受理
B.应不予受理
C.应驳回起诉
D.应告知李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2.以下情况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识联络时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3.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D.自治条例
4.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完全行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5.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主张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点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称(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参考答案
1.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原告必须是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使不是直接相对人,但只要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为其权益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就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答案: D
解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A选项错误。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B、C选项错误。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A
解析: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规定、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其中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又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故本题答案为 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在中国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基本法律的效力又高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4.答案: C
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通则第11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C。
5.答案: C
解析: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也要适用我国刑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所描述的即为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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