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政法干警

首页 > 政法干警 > 阅读资料 >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备考资料:建构民法理论体系

中公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政法干警阅读资料:【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备考资料:建构民法理论体系】

编辑推荐2017浙江政法干警_备考资料_考试题库汇总

政策咨询:

加入2018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群311322998 | 微信公众号:中公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ID:zjzfgj) | 微博@浙江中公教育 | | 咨询热线:400-6300-999

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

民法涉及的民事法律制度较多,而且各项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各不相同,彼此间的联系不易捕捉。现行的民事法律条文是将相应的民事法律理论予以抽象概括,经过立法者的提炼而形成的成果。因此,考生在民法的考前复习中理解了民事法律条文,就把握住了民事立法所确认的民事法律理论的精华部分。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民事法律理论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底蕴,存在众多的民法学派,很多考生经过了法律的学习之后,往往对于一些民法学派的观点各执一词,但是现行民事法律条文的规定内容才应当是考试的标准答案,千万不要去研究过多的学术争议,考试中一定不会涉及有争议的问题。

当然,熟悉民事法律条文,并不是让大家背诵法律条文,而是应着眼于把握这些法律中所体现的立法内容。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民法典,所以,民法考前复习和应试时所涉及的单行民事法律文件较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等。

把握民事法律理论系统性的关键在于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对其调整对象——市场经济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进行调整后产生的法律结果,即上升为思想意识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民法的这一调整功能涉及整个民事领域,故此类民事法律关系普遍存在于各项民事活动中。由于每个民事法律关系均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而每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以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作为前提。由此可见,每项民事活动都表现为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而均通过其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来表现该民事活动的具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构成的普遍性和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普遍性,成为贯穿各项民事法律制度的主线。

 

相关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阅读资料: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法制史辅导:唐代的刑讯制度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之刑法辅导:无罪过事件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文化综合历史知识点: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文综政治辅导资料:生产与经济制度

2017浙江政法干警考试文综政治知识点: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

更多浙江政法干警考试阅读资料信息推荐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

  • 宁波中公教育
  •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中公教育(ID:nb-offcn)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政法干警<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