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校优秀学生干部选拔街道(部门)工作人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

现公示7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6月24日至7月4日止。
上述人员请于7月15日前将本人就业协议书送至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管科(宁波市县前街61号1号楼1930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中共海曙区委组织部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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