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疗卫生考试:关于加试客观题和填报志愿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经研究,定于3月18日确定拟聘用人员。所有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3月18日上午8:30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准时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会议室报到。考生本人无法到场的,可授权委托亲友持《授权委托书》(样张见附件)代办,同时要求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生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在各岗位总指标范围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1日
-
微信公众号:宁波中公教育
(ID:nb-offcn)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