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余姚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选调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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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余姚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大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1.报名
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科205办公室(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联系电话:。
办法:报名者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名意见),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2:1的,核减相应指标。
2.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调动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认定岗位类别及等级;
(四)本公告由余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下载: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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