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消防关于接收2016年地方大学生初审有关情况通知
现我单位接收2016年地方大学生入警报名初审工作已经结束,1月15日前我单位将电话通知通过初审、拟参加公安部知识能力考试人员名单,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等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接到考试通知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后果自负。1月15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即为初审未通过者,我单位将不再予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浙江省消防总队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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