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事业单位招聘:余姚马渚镇人民政府招聘3名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本镇消防队伍“法制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检查、隐患督改、消防宣传”五大职能,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马渚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消防文职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消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3、招聘对象原则上为户籍在余姚市马渚镇的退伍军人(消防兵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初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确定初步人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2、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初步人选。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4、体检、考察。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从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意识、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经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者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6、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约每年4.5万元左右(含各类保险费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7日(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马渚镇人民政府组织办(马渚镇政府三楼315办公室,渚山路18号)。
3、报名办法:
(1)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者需携带填好的《马渚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马渚镇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6、面试成绩和拟聘用对象公示等将在马渚镇人民政府网()中公示。
7、本公告由马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下载:马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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