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庄市街道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城区社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宁波市六区户籍;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2、街道行政服务中心(1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宁波市六区户籍;
(4)性别:男(劳动监察岗位);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办法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9日—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镇海区庄市街道组织办(庄市兆龙路769号,庄市街道办事处二楼)。
(3)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或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表见附件)
2、笔试及面试。街道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60%)。
3、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正式录用。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统一分配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凭毕业证书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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