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事业单位招聘:宁波某事业单位招聘4名编外协助执法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协助执法人员4名,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宁波某事业单位,主要工作是协助执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公开招聘职工。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1)学历: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成人大专以上学历;
(2)专业:专业不限,其中法律、交通工程、文秘专业同等分数优先录用(第1优先)。
(3)技能:有驾照、文体等特长者(指体育、歌舞、乐器、表演等)同等分数优先录用(第2优先)。
4、身体条件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户籍条件
具有浙江户籍的人员,或生源地是宁波但目前户籍不在浙江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内容
1、招聘岗位:宁波某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下属各中队;
2、招聘人数:4人(2男2女);
3、工作地点:派出机构各中队(宁波大市范围内);
4、工作内容:24小时协助执法管理工作(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5、待遇:按照工作岗位以及该岗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确定,第一年收入为万(税后),以后按工作年限逐年增加;
6、住宿、交通自行解决。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5年6月10日9:00—6月14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某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协助执法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0K以内,不大于320×4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7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25日9:00—6月26日16:00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写作。具体考试内容由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时至10:30时举行,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可在宁波人才网()上查询。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技能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4、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人才网()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在宁波人才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方式至某事业单位工作。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工作日)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日)
宁波某事业单位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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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宁波中公教育
(ID:nb-offcn)
专注宁波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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