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事业单位招聘: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事业编制电视新闻编辑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新闻编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
经费形式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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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 | 全额拨款 |
电视 新闻 编辑 |
1 | 本科及以上 |
新闻传播学类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35周岁以下 |
具有2年以上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专业不限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舟山户籍以2015年6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参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15年6月11 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15年6月11 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共二天),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定海区昌国路61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可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下载),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2、应聘人员报名时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证明本人新闻媒体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专业技能考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书》(发放《考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在招聘网站上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缴费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40元。
(二)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60%、40%计入总成绩。
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评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即予淘汰)。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6月中下旬,面试时间另定,具体时间与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将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
2、定海区投诉中心 0580—。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
附件: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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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宁波中公教育
(ID:nb-of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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