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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波政法干警民法学考前指导:过错推定责任

浙江中公教育 2014-09-12 16:55:49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14年浙江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已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为了帮助考生们顺利备考,中公浙江政法干警考试网特此为大家介绍和讲解一些必考的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以期各位考生对今年民法学有一个更好的复习。

在大纲第七部分民事责任中,过错推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考点,也是平时同学们比较难以把握的知识点,现帮助大家将此知识点进行一下梳理:

一、过错推定责任的概念

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二、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范围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 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第58条)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第75条)

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第81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5.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第85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6. 堆放物侵权(第88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林木折断侵权(第90条)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 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第91条第二款)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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