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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事业单位招聘[宁波]: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供销社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供销社培训中心成立于1989年,是一家直属于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属公益二类、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供销系统人才教育培训;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对全市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任务;承担宁波市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术鉴定工作;参与我市农村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工作;面向社会开展联合培训;承担市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供销社培训中心 会计 专技 1 从事财务岗位工作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户籍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拥有会计职(执)业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岗位工作经历。



注: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留学归国人员应聘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相似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9:15-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培训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文教72弄16号5楼(海田大厦内),电话:,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从事财务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8月6日在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8月26日至27日登陆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宁波市供销合作社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笔试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同样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供销合作社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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