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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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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15名事业编制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政府直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4个岗位共15名人员,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其他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需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人员的,可视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8日8:00至2014年4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工业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4月8日-4月15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从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各岗位考试科目(或内容)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历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应在2014年9月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我校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方案及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公布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1︰1确定排序,报学校审批,确定入围名单。5月5日前,学校公布入围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核、体检

学校对入围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宜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入围考核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录用人员应在2014年9月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邱老师、蒋老师。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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