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舟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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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1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1)舟山市财政局网站()。
(2)舟山市旅游委员会网站()。
(3)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4)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
(5)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6)舟山市科技局网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有户籍要求的以2013年5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2. 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3. 学历要求:一是全国“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二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考入全国“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是博士学位获得者。其中,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的科研人员1职位学历要求为博士学位获得者。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 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5月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1.报名应提供的材料为: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1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
3.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及咨询电话分别为:
(1)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舟山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普陀地税信息中心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2)浙江海洋旅游研究院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3)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4)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的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5)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6)舟山市科创园区管理中心、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舟山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报名邮箱:,咨询电话:。。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择日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须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网上通知。
本次考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个别单位如因岗位需要,将视情况安排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实操)和面试的分值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考试前确定。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试讲、结构化面试、面谈等形式,各种形式可以独立或综合应用。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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