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县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象山县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性质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身体健康;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驾龄,且持有A2及以上驾驶证;
4、本岗位适合于男性。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检察院402室(象山港路535号)。
3、报名要求:请随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三、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
2、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国有企业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入闱考察。
3、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有企业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4、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检察院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检察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3、咨询电话 :。
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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