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县党政信息中心 等17 家事业单位面向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5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研究生毕业(含2013年应届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前)。
4、部分招聘职位中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1月底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 1 月21日—1 月25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应聘者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与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3张,由本人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各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县人事考试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
由县人事考试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不符招聘职位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发文公布,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达5年及以上,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八、本公告由宁海县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宁海县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电话: 。
附件:
宁海县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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